>
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各 产业基地集群及 省级高新区 ,各相关单位:
按照《火炬中心关于开展 20 2 3 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 202 3 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月报、年快报、年报)
(二)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 月 报、年报)
(三)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季报、半年报、年报)
以上三类统计工作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报告期别、组织分工、上报时间、报送材料和方式等要求,详见《 202 3 年度四川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附件 1 )。
二、工作要求
火炬统计工作是纳入我国科技统计报表制度,以统计法为保障的调查工作,也是 开展科技创新动态监测 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 市(州)科技局和 相关单位按照 实施 方案,认真 学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 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等十一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 2022 〕 1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 202 3 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 1. 202 3 年度 四川省 火炬统计调查 工作 实施方案
2.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 |
附件下载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4 年 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