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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指引》 ( 川科基〔 2020〕 22 号 ) 和《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 ( 川科资〔 202 2 〕 75号 )规定 ,科技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 第二批 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 提出 了第 二 批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名单 ( 见附件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3年 11 月 3 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 的 ,请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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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