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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成都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公示时间:2023-10-26

∥公告公示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项目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市财政局拟制了《成都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1月3日,请于当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成都市科技局。
 
附件:成都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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