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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3-10-07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和《优化重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有关要求,现对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10720231011日。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件:2023度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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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