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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考核评估规程》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 74 家国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了评估,经 相关程序审定 ,形成了 2023年 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估结果,其中,对 连续两次评估为不合格 的机构予以 取消资格 。现将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时间为 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结果(企业法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2023年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结果(非企业法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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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