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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的通知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3-08-22

∥公告公示详情∥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针对各单位咨询较多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国家杰青等)或已入选国家级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逆向申请主持同类别项目。

补充说明:此处国家级人才计划指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同层次人才项目。

2.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每个高校和院所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补充说明: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每个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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