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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建〔2023〕26号),四川省财政厅等四部门收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成都广通汽车有限公司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9238辆,补助资金23,692.9748万元。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省内2家企业的9236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申请补助资金23,685.0388万元。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27日。
附件:四川省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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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