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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省级科普基地、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四川省 科普基地的动态管理, 更好地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按照《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 2020〕 5 号)有关规定, 2022年 科技厅对 5 9 家省级科普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5 9 家省级科普基地中, 7 家基地评为 “优秀 ” , 13 家基地评为 “良好 ” , 34 家基地评为 “合格 ” ; 2 家基地需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整改到期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若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 ; 3 家 科普 基地因 连续两年未交总结, 取消省级科普基地称号(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通过评估的 省级 科普基地, 要 继续加强 科普 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日等国家和省重大科普活动,并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 特色 科普活动,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2022年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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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