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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财监【2023】1 号)、财政厅(川财绩【2023】5号)市财政局(成财绩发【2023】4 号)文件中对“2022 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 2022 年度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公开。
附件:
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2.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