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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申报成都市节约用水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 适用地区:龙泉驿区(经开区)
  • 公示时间:2023-04-25

∥公告公示详情∥

   按照成都市节约用水监管事务中心《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成节水〔2023〕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行申报,推荐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申报成都市节约用水工作先进集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423—2023427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