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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函》(川科资函〔2022〕73号),经组织申报、评审、审议等程序,现将拟立项的11个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反映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反映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件: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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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