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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名单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3-04-10

∥公告公示详情∥

为落实《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川经信规〔2022〕3号)精神,我厅组织市(州)开展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推荐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5日。

附件: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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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