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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林业贷款贴息使用管理情况和2023年度贴息计划的通知补助的通知》(川林办〔2022〕103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申报2023年林业贷款贴息的工作部署,经各地申报,我市共计四家企业,三个项目经我局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1日。
附件: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初审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