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22〕25号)和《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经发〔2022〕20号)要求,由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援助因疫情经营困难的会展业”进行审核认定。经属地社区进行初审、街道复审后,拟对1家会议型酒店予以支持,现将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自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营商办,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