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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成高管办发〔2022〕25号)及《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经发〔2022〕20号),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开展了“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条款的申报工作。经过申报受理、第三方审计机构初审、复审,征求各产业部门及职能部门意见,拟对810个项目进行支持,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其中个人意见须署名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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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