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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50号)和《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川天统筹发〔2021〕198号)中关于品牌建设营销政策标准认证奖励的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对申报2022年度品牌建设营销政策标准认证奖励补助持证主体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奖励补助要求的持证主体公示如下:
一、持证主体及奖励补助金额
持证生产经 营主体名称 |
认证 类型 |
发证 时间 |
奖补 金额 (万元) |
成都市籍田镇进齐果蔬专业合作社 |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
2022年10月10日 |
10 |
成都天府新区火石岩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 |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
2022年06月10日 |
10 |
二、举报电话
若对以上持证主体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拨打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