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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8号)要求,现对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拟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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