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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成高管办发〔2022〕25号)第五条“援助因疫情管控歇业的市场主体:对2022年以来纳入封管控的市场主体,经所属街道审核后,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扶持;响应疫情管控要求,主动歇业的室内密闭性公共场所经营主体,经所属街道审核后,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扶持”要求,针对申报补贴的市场主体,属地社区进行初审、芳草街街道开展复审后,拟对312家市场主体予以援助,现将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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