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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津区在用锅炉提标和电能替代改造补助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公告公示详情∥
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用锅炉提标和电能替代改造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21〕342号)要求,现将第一批符合在用锅炉提标和电能替代改造补助名单及拟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8日
附件:新津区在用锅炉提标和电能替代改造补助名单(第一批)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