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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2〕158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县审核、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现将2022年度节能降碳现场核实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附件:2022年度节能降碳现场核实通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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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