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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成府函〔2018〕13号)和《成都市总部企业发展资金奖励使用和管理办法》(成总部 办〔2018〕3号)文件精神,市总部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总部企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经区(市)县政府初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复审、第三方机构独立审核、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等程序后,形成了《2020年成都市总部企业发展资金拟支持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成都市总部企业发展资金拟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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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