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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2-08-10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2409号)的相关要求,经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拟将独角兽岛近零碳排放园区、天府总部商务区总部基地近零碳排放园区、成都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园区纳入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现将拟确定纳入试点的园区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拟确定名单含试点园区名称、所属地区、所属园区、申报主体、试点范围、主导产业、试点特色),共17家园区。

二、公示期限

2022810日至816日,5个工作日。

三、问题反映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附件: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拟确定名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89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