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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2415万元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自贡市310万元(贡井区310万元),乐山市690万元(井研县341万元、沐川县349万元),宜宾市354万元(兴文县354万元),阿坝州349万元(壤塘县349万元),甘孜州347万元(稻城县347万元),凉山州365万元(盐源县365万元)。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