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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我省收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1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7892辆,补助资金26,333.6223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省级四部门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述1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省内1家企业的7642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6月1日
附件: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四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