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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样车试验试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成经信财〔2021〕2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第三方专项审计等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予以补助支持(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点击下载附件:成都市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样车试验试用项目拟支持名单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