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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拟认定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6 号)和《绵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7 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局办公会审议,现对2021年拟认定的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中心、实验室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或绵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附件:
1.
2021年拟认定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x
2.
2021年拟认定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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