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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对龙泉驿区、双流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金牛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大邑县初审后上报的28家生产企业申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涉及车辆8706辆,现将审核审计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5日内(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以实名书面方式向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以便核查。
附件:成都市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项目核查情况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