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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信厅关于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参评对象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1-08-19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6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反馈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纺联函2021100)要求,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上述对象有不符合推荐为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的行为的,请于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5日)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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