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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我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8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拟对上述四川普什宁江机床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5个项目给予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智能制造产业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点击下载附件:拟补助企业及项目清单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