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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和拟奖等次的公示

  • 适用地区:自贡市
  • 公示时间:2021-08-12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府发〔2020〕20号)的规定,自贡市科学技术局聘请有关专家对提名2021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专业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审委员会复评审定,共评出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47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12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人选)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将对拟奖项目进行复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附件:2021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材料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3日
关于2021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和拟奖等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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