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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元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经信发〔2021〕14号)和《关于开展广元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1年批次)认定工作的通知》(广经信发〔2021〕15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1年度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核通过的3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