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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妇知〔2021〕35号),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综合比较,拟推荐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四川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上述集体有不符合推荐为四川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情况的,请于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内,以实名方式向直属机关党办反映。
附件: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情况简介
直属机关党办
2021年7月22日
附 件: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情况简介